杭州西湖景区春节期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中新网杭州1月19日电 (记者 王题题)1月19日,记者从浙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获悉,春节期间西湖景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西湖文化景观是世界文化遗产。为确保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春节期间生态优良、游客安全、环境整洁,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春节期间,西湖风景名胜区全域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该名胜区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鉴于该名胜区范围内名胜古迹众多,山林茂密,该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呼吁全体杭州市民、游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并配合做好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共同守护美丽西湖。(完)
三亚警方通报“有人打砸群众车辆”:两人被行拘并处罚款****** 中新网1月19日电 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19日发布警情通报称,2023年1月17日11时22分许,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G98高速东往西三亚藤桥互通路段有人打砸群众车辆。接报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并于1月18日上午,将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人员李某(男,40岁)、李某媛(女,42岁)抓获。 通报截图。来源: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经查,当日群众庄某驾驶小车在G98高速东往西三亚藤桥互通路段缓慢通行时,李某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蓝色小车行驶至其车辆右侧的应急车道上,试图超车未果,引起李某及其同车人员李某媛不悦,并借机从应急车道超车进入行车道,将车辆停到庄某所驾驶小车前。随后,李某下车对庄某车辆车门、车窗进行敲打,李某媛则对庄某车辆车门、车窗、左右侧镜进行打砸后逃离。 目前,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依法对李某、李某媛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李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临)、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违法停车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 警方提示:春节临近,车流量增大,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高速路行驶遇到道路拥堵不要占用应急车道,切勿强行插队加塞;遇事冷静,切莫冲动,切勿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一旦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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