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博”数字文化艺术博物馆上线******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高凯)1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数字文化艺术博物馆“央博”平台上线暨“央博新春云庙会”发布仪式在京举行。“央博”平台将于1月21日(大年三十)正式上线,“新春云庙会”元宇宙体验活动也将同步推出。
据介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博”数字文化艺术博物馆于2022年7月23日启动建设,旨在打造汇集各类国家级文化资源的数字融媒体平台。用户在这里既可以观赏当前的热点文化节目,浏览第一手的文化资讯,又可以进入文化名家的数字展馆欣赏经典作品,还可以学习“书画游学”“艺林春秋”等美育课程。“央博”平台还为用户量身打造具有时代感的文博科技体验,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选择自己的“数字分身”,“一键”进入元宇宙,穿梭至不同时空,探寻相关文化成果。
将于大年三十上线的“央博新春云庙会”元宇宙体验活动借助数字化技术,将民俗、非遗文化知识与交互功能相结合,为受众打造一个全新的文化云社交场。用户可沉浸式参与写福字、舞狮子、踩高跷、猜灯谜、放烟花、听戏曲、逛市集等传统民俗活动,一起寻找儿时的记忆和乐趣。同时,为突出兔年主题与“央博”特色,以《千里江山图》、西周兔尊、凌家滩玉兔等文物为灵感打造的“央博五兔”将亮相云庙会,央博数智主理人“央小央”也将同屏出现,与用户朋友们精彩互动。云庙会还将打造“九州同乐园”数字非遗民俗文化IP,集中展示全国各地的文化数字化成果,为全球华人创造一个突破时空限制的、喜庆祥和的“中国年”庙会场景。(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